湖北出台18条举措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我省出台18条举措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新”在哪里,如何向“新”?4月28日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绘制出湖北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路线图”。
《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力争未来五年,全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14%,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逾10%,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0%,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全面优化,单位GDP能耗下降10%以上,全力创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导区、世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核心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示范区,加快打造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
《意见》共提出六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在激活科技创新核心要素上,强调要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在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将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同时,我省还将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方面,将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营造鼓励创新良好生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
《意见》要求省直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各市州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还将开展实施意见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深度研究新质生产力发展趋势,及时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解决新质生产力发展堵点卡点,共同推动意见顺利实施。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湖北日报